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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藝摘要:皮革廢氣處理方案:采用“通風(風機、收集罩、管道)+預處理(電離捕捉器)+除臭設備+深度凈化系統( 吸附脫附+催化燃燒 )+煙囪”進行處理。
◆ 皮革廢(fei)氣處理 廢(fei)氣分(fen)析 ◆
>>皮革廢氣成分
廢氣污染物同具體工藝、配方組成有關。對于一定工藝,配方往往可以更改,所以其產生的具體污染物也并不固定。生產過程中一般的污染物有:
①聚氨酯干法工藝:有(you)機溶劑(DMF、甲(jia)苯、二甲(jia)苯、丁酮(tong)等)
②聚(ju)氨酯濕法工藝:有機溶(rong)劑(ji)(DMF)
③聚氯(lv)(lv)乙(yi)烯等相關(guan)工藝:增塑劑煙霧(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)、氯(lv)(lv)乙(yi)烯、氯(lv)(lv)化氫、有(you)機溶劑、鉛
④后處理工藝:有機溶劑(DMF、甲苯(ben)、二甲苯(ben)、丁酮、乙酸丁脂(zhi)等)、顆粒物
⑤超纖(xian)工藝:有(you)機溶劑(ji)(DMF、甲(jia)苯、二甲(jia)苯等(deng))

>>皮革廢氣特點
合成(cheng)革生(sheng)產(chan)過程(cheng)中廢氣(qi)的主要來源為有機溶劑的揮發(fa)
(1)樹脂及溶劑在配料、運輸(shu)、存放(fang)時(shi)的揮發。
(2)涂覆或含浸(jin)等加工過程中(zhong)有機物的揮發。
(3)在烘箱加熱時有機(ji)物的揮發。
(4)后(hou)處理(li)過(guo)程中有(you)機物(wu)的(de)揮(hui)發。
◆ 皮革廢氣處(chu)理工程工藝(yi)效果 ◆
>>設(she)計原(yuan)則
(1)協助企業采用科學合理的收集方式,在達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,盡量減少氣量。
(2)積極穩妥地采用新技術、新設備(bei),結合(he)企業的現狀和管理(li)水平采用先進、可靠的污(wu)染治理(li)工藝(yi),力求運行穩定(ding)、費用低、管理(li)方便、維護容易,從而(er)達到徹底消除(chu)廢氣污(wu)染、保護環境的目(mu)的。(2015-01-01)
(3)妥(tuo)善解決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(cheng)中產生的污染物(wu),避免(mian)二(er)次污染。
(4)嚴格執行現行的防火、安全、衛生、環境保護等(deng)國家和地方(fang)頒布的規(gui)范(fan)、法規(gui)與標(biao)準(zhun)。
(5)選擇新型(xing)、高效、低噪設備、注(zhu)意節能降耗。
(6)總平面布置力求緊湊、合理通暢、簡潔實(shi)用。盡量減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難度。
(7)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設計(ji)規范、標準,重(zhong)視消防(fang)、安全(quan)工作。(GB16297-1996)
(8)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法(fa)律、法(fa)規及(ji)產業政策要(yao)求對(dui)工業污染進行治理,充分發揮建設項目的(de)社會效益(yi)、環境效益(yi)和經濟效益(yi)。
>>工程范(fan)圍及標準
1、工(gong)程(cheng)范圍
(1)設計方負責廢(fei)氣處理設備的(de)設計、制(zhi)造、安(an)裝、調試以及相(xiang)關管路的(de)設計。
(2)設計方負(fu)責對業主單位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。
(3)業主單位負責項(xiang)目配套的(de)公(gong)用工程,包括電源、水蒸氣、壓縮空氣、循環冷(leng)卻水等。
2、技術(shu)要求
(1)本工程不(bu)考(kao)慮征地(di),利用(yong)(yong)原(yuan)廠用(yong)(yong)地(di),不(bu)能嚴重影(ying)響生產。
(2)采用成熟的廢氣處理工(gong)藝(yi),要求技(ji)術(shu)安全可靠(kao)、經濟合理。
(3)副(fu)產品的處理,不應產生(sheng)二(er)次污(wu)染(ran)。
(4)所有的設(she)備和材料是(shi)新的。
(5)觀察、監視、維修簡單。
(6)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(quan)。
(7)節(jie)省能源(yuan)、水和原材料。
>>排放標準
皮革廢氣(qi)排(pai)放參照《大氣(qi)污(wu)染物(wu)綜(zong)合排(pai)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規定,廢氣(qi)排(pai)放標準如下表:

◆ 皮革廢氣處理 方案定制依據 ◆
(1)業主(zhu)提供的與本項目有關的資料(liao)。
(2)《中華人(ren)民共和國(guo)環境保護法》(2015-01-01)。
(3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(da)氣污染(ran)防治法》(2016-01-01)。
(4)環(huan)境(jing)空氣質量(liang)標準(GB3095-2012)。
(5)中(zhong)華人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主席令第72號《中(zhong)華人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清潔生產(chan)促進法》。
(6)《國家環境保護“十三(san)五”計(ji)劃》。
(7)《大氣污(wu)染物(wu)綜合排放(fang)標準》(GB16297-1996)。
(8)《惡臭(chou)污染(ran)物排放標(biao)準》(GB14554-1993)。
(9)《建(jian)設項目環(huan)境保護設計規(gui)范》(GB50483-2009)。
(10)《采暖通風(feng)和空氣調節設(she)計規范》(GB50019-2003)。
(11)《建筑(zhu)設計防火規范(fan)》(GB50016-2014)。
(12)《供配電系統(tong)設計規范》(GB50052-2009)。
(13)《工業企(qi)業揮(hui)發性有機物控制排放標準(zhun)》DB13/2322-2016。
(14)國昌環保設備有限(xian)公司治理類似項目廢氣工程取得的經驗。
◆ 皮革廢氣處理 系統設計 ◆
>>流程簡(jian)介
皮革廠廢氣源先經過高效吸收塔(吸收掉粉塵以及顆粒物為活性炭和光催化提供優良的運行環境)→UV光解設備(紫外線照射空氣產生臭氧氧化廢氣分子,利于達標排放)→高壓風機(高壓的吸力作用下持續將廢氣抽出車間)→煙囪高空排放(也可低空排放)。
經水噴淋塔先過濾掉雜質,惡臭氣體經水噴淋塔定量吸收后,再經過光氧催化設備進一步分解,UV光解除臭設備對惡臭物質有較好的處理效果,對惡臭氣體特別是有機廢氣能分解98%以上,此方法脫臭效果好,可適用于消除多種組分的惡臭物質的需要,以達更好的除臭效果。
其他異味廢氣處理的控制方法有:直燃焚化法、觸媒焚化法、活性碳吸附法、吸收法、冷凝法等。
皮革(ge)行(xing)業(ye)異(yi)味(wei)廢(fei)氣(qi)處(chu)理(li)技術
1、燃燒法適用于(yu)可燃或(huo)高溫(wen)分解的(de)物質(zhi),不能回(hui)收有(you)用物質(zhi),但可回(hui)收熱量。
2、吸收法適(shi)用于濃(nong)度較高、溫度較低和壓力較高廢氣。
3、冷凝法(fa)適于廢氣(qi)體積分數10-2以上的有機蒸氣(qi),常(chang)作(zuo)為其它方(fang)法(fa)的前處理(li),冷凝法(fa)在(zai)5,000ppm以上方(fang)有良好(hao)的去除效率且一般(ban)常(chang)應用在(zai)溶(rong)劑回收上。
4、吸收法(fa)(fa)的適用范(fan)圍雖為250~10,000ppm,但只針對少部分水溶性較佳的揮發性有機物(wu);吸附法(fa)(fa)在大氣污染控(kong)制領域(yu)。
◆ 皮革(ge)廢氣處理 相關案例 ◆
